应松年
陈兴良
王卫国
曲新久
姜明安
案件代理
涉案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变更案专家论证会
基本案情:北京两公司双方当事人在08年6月份签定了[合同书]及[补充合同]。并订有仲裁条款:双方如协议无效,可申请仲裁。随后在12月份又变更了合同书的仲裁条款,约定:就以前及今后签署的每一份法律文件的纠纷解决办法统一为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方式解决。10年,其一方终止了合同。双方就终止合同后所产生的一系例纠纷请求法律论证。本中心接受其一公司的委托,组织专家在京对本案相关问题进行论证。形成了一致法律意见,并出据了法律意见书。